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权威 https://4001582233.114.qq.com/据市民邓先生反映:
他在一次车祸中胸部骨裂,
医院住院治疗23天,
但是这并没有减轻他的病痛,
相反病情还加重了,
邓医院医生的责任心不强所导致的。
↓↓↓
邓先生说起自己
医院的住院经历,
满脸愁苦。
市民邓先生:从9月1号到9月8、9号,当时我痛得不想活了,这样下去受不了。
邓先生对记者说,事发在年8月19号,自己在城区江发路段意外遭遇了车祸,医院后被诊断为左胸部的肋骨骨裂。但是住院治疗了十多天后,他感觉发生骨裂旁的胸部疼痛难耐,而且一天比一天痛得厉害。
市民邓先生:二医院医生就拿止痛药给我吃,给我治疗,没用!打了止痛针都止不了痛。
邓先生对记者说,
他多次向医生反映疼痛加剧,
但医生每次回应都是属正常反应。
而在治疗到第23天时,
因实在忍受不了疼痛,
邓先生被连夜转院医院。
经过检查,
医生发现他左胸疼痛处有一个肿块。
医院医生:主要是他痛的比较厉害,我们看了CT,显示有个肿块,就给他的肿块做了穿刺,穿刺之后抽出的是脓液,最后进行开窗引流。排脓液排了多毫升。
市民邓先生:放了脓就松了好多,就没什么痛了。
疼痛了十多天的原因终于找到,
经过三天治疗,
很快邓先生的病情得到了缓解。
而根据医生判断,
在转院之前,
邓先生的身体便已经出现了脓肿。
医院医生:进院前就已经是脓肿,因为血象比较高。这个寒性脓肿应该是有一段时间,因为里面还有病灶。
经过医院一个月的治疗,
目前邓先生已经康复出院了。
但让其家人不能理解的是,
在转院前邓先生的身体就出现了脓肿,
且患者多次反映疼痛加剧,
医院医生却没有引起重视,
因此家属质疑医生对患者责任心不强。
对此,
医院又是怎么回应的呢?
记者来到医院。
副院长周录平介绍说,
在邓先生转院的前一天,
他们也发现老人的疼痛处有一个肿块,
并在诊断书上写下了“血肿”的诊断结论。
医院副院长周录平:9月10号查房时,初诊,发现肿块,做了B超,发现里面有液体。血肿可能性大,第二感染性脓肿也存在这种可能性。后来患者不愿意在这治疗了,急着要转院,所以没有做最后进一步的检查。
医生介绍,
血肿是骨裂患者常出现的症状,
血肿恶化后就是脓肿。
二医院院方也承认
他们是在患者转院前一天才查出是肿块导致的疼痛。
医院副院长周录平:之前看不出来,他一个痛也不能反映出什么问题,他这里本来就有外伤,就有痛。
对于院方的回应,
邓先生表示不能接受,
他说,
医院住院时,
连续十多天向医生反映了疼痛加剧的情况,
但没有引起重视。
邓老:我觉得这是对病人不负责任。他们最大的过错,就是反映问题不闻不问,他就说是这个情况,有痛你就躺着。
邓先生认为,
自己多次反映情况,
二医院医生却没有尽到职责,
及时查出原因,
导致肿块恶化成了脓肿,
加重了他的病痛,
还增加了转院后的治疗费。
二医院应该给出说法。
于是邓先生找到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,
在进行了两次调解后,
依然没有达成一致。
医院工作人员对话截图:
患者家属:
脓肿肿得这么大的时候,你们医生干什么去了呢?
二医院工作人员:
我说了脓肿不是一时形成的。
患者家属:
所以是在医生的治疗下,看着脓肿长大的,都不处理?
二医院工作人员:
你觉得医生有责任的话,那我就只能建议你去走鉴定程序!
对此,
小编咨询了律师,
律师表示,
医院在救治患者的过程中存在一定过失,
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江西金鳌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宇明:患者在住院期间,受伤部位疼痛难忍,向医院多次进行了反映,医生没有高度重视,也没对他疼痛的原因进行检查,或者深度了解情况,医院存在医疗过失。根据医疗事故第49条规定,医院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不承担责任,医院在诊疗救治过程中,存在过失或是过错的,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对于邓先生的问题,
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表示,
他们还会再次组织双方调解,
如果还调解不成,
就会将案件移交到安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
对于这件事,
你怎么看?
来源:这里是萍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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